本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袁慧超)倪某欲贩运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与同伙携"毒"驾车返京时被当场抄获,但后经判定,起获的白色晶体状粉末中未检出常见毒品。不知是假毒品而以甲基苯丙胺进行购买、运送好样本网,构成贩卖、运送毒品罪吗?北京一中院近来对倪某上诉提出的无罪辩解未予采用,终究驳回上诉,保持一审构成违法的判定。
倪某曾因犯不合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在刑满释放两个月后复兴犯意,联络了同伙王某,让王某在湖北省荆州市寻觅冰毒货源。为表诚心,倪某乘飞机至宜昌与王某碰头,给付现金数万元。一周后,王某电话奉告倪某已找到冰毒货源,当天倪某就仓促踏上行程与王某接头,再次给王某毒资若干,后在该市一小区内向别人购买"冰毒"360余克。
当天下午,倪某与王某驾车脱离荆州返往北京,并将"冰毒"藏在车后座车顶夹层内。次日无忧印务清晨,二人驾车到进京检查站时被民警抄获,当场被起获白色晶体状疑似毒品类物品360余克。同日深夜,倪某的一名狱友陈某也被民警抄获,此前陈某曾给倪某转账数万元,商定冰毒到货后就从倪某处购买60克,被抓时陈某正在某快餐店等候倪某的到来。后经司法判定组织判定,在起获的白色晶体状物品中未检测出常见毒品。
一审法院以为,倪某以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为意图,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购买、运送,王某明知倪某以贩卖为意图购买毒品,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介绍贩毒、运送,均已构成贩卖、运送毒品罪。陈某与倪某商定购买冰毒,在约好的买卖地址等候时被捕获,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持有毒品罪。倪某、王某、陈某的行为是违法未遂,对比既遂犯减轻处分。
倪某、陈某提起上诉。倪某称买的是戒毒好样本网灵,不是毒品,公安机关没有起获毒品,应确定无罪。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以为,倪某在侦办期间招认他为了贩卖冰毒让王某联络购买,后将冰毒运送回京的现实,对此同案人王某和陈某的供述、手机聊天记录也能印证。结合公安人员起获的涉案物品是在轿车后排座椅上方的车顶装修夹层内,倪某躲藏、假装其所购物品,也反映出这并非倪某所称戒毒灵。倪某以贩毒为意图,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购买、运送的行为,依然构成贩卖、运送毒品罪。终究,北京一中院裁决驳回上诉,保持原判。
倪某不知是假毒品而以真毒品贩卖、运送,片面上依然具有贩卖、运送毒品的成心,客观上施行了违法行为,仅仅因为行为人对违法目标的错误认识而没有达到目的,归于违法未遂。但倪某贩卖、运送毒品的成心和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应当以贩卖、运送毒品罪科罪处分。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