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依法查处了3起阻碍疫情防控次序案子,涉案3人分别被采纳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情通报如下:2021年7月26日,王某(女,31岁,住扬州市广陵区)带着女儿,乘坐公共汽车从扬州来到宝应夏集镇,社区作业人员.上门查询时,成心隐秘行程。我局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2021年8月10日清晨,卢某(男,63岁,宝应县射阳湖镇人)在明知进入宝应县境内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陈述痛经(阴性)的情况下,逃避疫情防控卡口查看,瞠过宝射河进入宝应县境内。我局依法对卢某予以行政处罚。
2021年8月10日13时许,王某(男,32岁,宝应县氾水镇人)骑车经过氾水大路一卡口时,未按规则出示通行证,妄图强行闯卡经过,被卡口作业人员拦下时,殴伤卡口作业人员。我局依法对王某采纳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时正处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期望广阔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则,自动合作支撑疫情防控作业。对阻碍疫情防控次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宝应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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