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12 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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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我局依法查处痛经3起阻碍疫情防控次序案子,涉案人员均被予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子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8月8日10时许,袁某某(男,51岁,高邮人)、秦某某(男,50岁,高邮人)在明知进入高邮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陈述的情况下,为逃避卡口查看,藏匿于别人驾驭的厢式卡车后车厢内,被卡口执勤民警现场抄获。我局依法对袁某某、秦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2021年8月9日12时许,赵某(男,17岁,云南人)在我市经济开发区某小区内,使用软件将自己的核酸检测陈述阴性成果篡改为阳性,并向微信老友分布其核酸检测成果为阳性的流言,后该流言在多个微信群内传达,形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局依法对赵某予以行政处罚。

    2021年8月9日15时许,陈某某(女,41岁,高邮人)在明知市、县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指挥部已发布布告,要求关停棋牌室等要点场所的情况下,仍在我市城区某小区内正常经营棋牌室,为别人供给棋牌文娱服务。我局依法对陈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阔市民大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作业指挥部发布的《布告》要求,全民同心、共抗疫情。公安机关将坚决严厉打击各类阻碍疫情防控次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好社会次序。

    高邮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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