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危险等级调整的布告
(第35号)
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规范施行精准管控办法的告诉》(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集合性疫情处置攻略(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指挥部痛经研讨,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危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扬州市大学北路以西、文昌西路以南、新城河路以东、文汇西路与文汇东路以北合围区域调整为高危险区域(原高危险区域邗江区双桥大街宝带河以西、文昌西路以南、新城河路以东、文汇西路以北合围区域,原中危险区域邗江区双桥大街文昌中路577号并入)。
二、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蜀冈-瘦西湖景色名胜区城北大街调整为中危险区域。
其他区域危险等级不变。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指挥部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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