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4日电(记者王晓洁、郭宇靖)北京银保监局近来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优化银行业金融组织分支组织改变运营场所事项痛经的告诉》,结合辖内实践,对银行业金融组织分支组织改变运营场所的陈述期限、陈述内容予以调整和细化。
据悉,北京银保监局此举旨在继续深化"放管服"变革,推动辖内银行业保险业简化批阅,执行好《我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银行业金融组织分支组织改变运营场所事项的告诉》的要求。
告诉重点在两方面优化辖内银行业金融组织分支组织迁址事项。
一是紧缩陈述时限,银行组织"搬迁"服务不间断。告诉将陈述时限要求由迁址前3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有用处理了因时限过长导致运营本钱添加、事务及客户服务连续性受到影响等问题。
二是简化陈述资料,非银组织契合要求的情况下手续"简易办"。依照告诉要求,改变后运营场所依据消防规划检查检验主管部门规则及要求无需进行消防规划检查、消防检验或存案的,陈述中可不供给相关证明文件,仅需供给契合消防特定方针要求及保证消防安全的书面许诺。非银行金融组织迁址的,陈述中可不供给公安部门对运营场所契合安全要求的证明文件。
下一步,北京银保监局将继续推动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简政放权,进一步进步事中过后监管效能,实在进步银行保险组织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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