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14 1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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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疫情危险等级调整的布告

    (第37号)

    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痛经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规范施行精准管控办法的告诉》(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集合性疫情处置攻略(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指挥部研讨,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危险等级进行调整: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大街由中危险区域调整为高危险区域

    其他区域危险等级不变。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指挥部

    2021年8月14日

    来历: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业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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