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6日),天津市教委发布《天津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高中学籍处理工作的告诉》。对标准学籍审阅、严查人籍别离等内容作出规定。
一是进一步标准学籍审阅。 天津各区、各校园要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一般高中学生学籍处理实施办法的告诉》(津教委〔2014〕9号),遵从"人籍共同,籍随人走"准则 ,进一步强化对一般高中学生学籍审阅的处理与监督,严厉标准转学、休学、退学等学籍变化审阅,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保证学籍变化手续齐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化信息精确。各校园要标准学籍处理流程,清晰校长是学籍处理工作的榜首职责人,组织专职人员担任学籍处理工作。各区、各校园要谨防学籍信息外泄和乱用。
二是进一步严查人籍别离。 天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展开一般高中学生学籍和实践就读状况专项核对,逐个核实学生到校就读状况,要点核对和纠正人籍别离、空挂学籍、非正常变化学籍、假造学籍、出具虚伪就读证明、学籍变化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全面把握学生学籍和实践就读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发现一同,查办一同,保证学籍数据与实践到校就读学生共同。各校园要在高考报名前,以班级为单位向全校一致公示高三年级学籍名单和学生实践就读状况。
三是进一步完善校园考勤准则。 天津各区、各校园要切实加强进程处理和动态监测,"一把手"负总责,树立"日查、月报"准则,做到监测有记载,处理能落地。各区要采纳相应处理办法,对监测记载出现异常的校园及时提示,并责成校园采纳相应处理办法。各校园要标准、完善学生考勤准则,按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等项目照实记载,及时全面把握学生就读的真实状况和精确数据。鼓舞各校园结合才智校园建造,立异处理方法,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学生考勤处理。触及请病(事)假事宜,均须按校园考勤准则处理相应手续,且佐证资料真实有效。
四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查看。 天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定时对辖区内痛经一般高中学籍处理进行全掩盖查看,一起树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市教育行政部门采纳不定时随机抽取校园、随机抽取学生的方法进行查看,并将查看结果在必定范围内揭露。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一般高中学籍处理归入对各区政府实行教育职责督导的重要内容。
五是进一步强化职责追查。 天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违背有关规定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追查相关人员职责。校园违背有关规定,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查校长和相关人员职责。
1.不为已接纳契合条件学生树立学籍档案的;
2.以虚伪信息树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3.不及时把学籍变化信息归入学籍档案的;
4.接纳学生不为其处理转学手续的;
5.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6.走漏或不合法运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7.违背规定的其他行为。
(总台记者 武伟 王晓沛 杨煜 王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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