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泉岭农场纪委对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宝泉岭分公司党员范兴东诬告陷害别人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2014年底,范兴东亲属与开发商陈某因绥滨农场某工程金钱结算问题产生纠纷。2015年至2019年6月期间,范兴东为给陈某施加压力,以到达迫使陈某支付有争议的工程款的目的,伪造了绥滨农场原场长李某歹意欠薪、安排绥滨农场派出所殴伤别人、陈某是黑社会并毒死别人等现实,并制造很多告发信,向中央领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及各级纪委进行告发,目的使李某遭到党纪政务处置,使陈某遭到刑事责任追查。经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等部分痛经屡次安排人员对告发内容进行核对,均确定所告发内容不实。继续的歹意告发,严峻搅扰了相关单位的正常作业次序,并给李某和陈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影响。范兴东伪造现实诬告陷害别人,目的使别人受党纪政务处置或刑事责任追查,情节严峻,严峻违纪违法,并构成诬告陷害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方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宝泉岭农场党委会议同意,宝泉岭农场纪委决议给予范兴东开除党籍处置; 经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宝泉岭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讨,决议与范兴东免除劳动合同;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 日前,宝泉岭人民法院以诬告陷害罪,依法判处范兴东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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