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产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名字被请求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委会发布慎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名字歹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中止施行痛经商标注册请求。
提示全文如下:
社会各界展开相关商业活动,应当坚持理性,实在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如未取得运动员自己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名字歹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略运动员名字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中止施行商标注册请求。
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力。
特此提示。
中国奥委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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