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8-25 09: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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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出台《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撑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行动》(宁政发〔2021〕74号),推出十项行动,助力市场主体康复元气、增强活力。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月24日发布"十项行动"详细内容的官方解读,触及下降社保费率、延期交纳社保费的相关问答。

    一、本次阶段性下降社会稳妥费率的险种和规范?

    本次阶段性下降各类用人单位交纳员工医保、工伤稳妥和赋闲稳妥等三项社保费的费率,详细如下:

    1. 赋闲稳妥持续阶段性实行用人单位0.5%的缴费份额至2022年4月30日;

    2. 员工基本医疗稳妥(含生育稳妥)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8%下调至8.8%;

    3. 一至八类职业所属用人单位工伤稳妥费率分别在0.2%、0.4%、0.7%、0.9%、1.1%、1.3%、1.6%、1.9%的基准费率基础上下调 20%。工程项目工伤稳妥费率在0.9‰的基础上下调20%。

    二、本次阶段性下降社会稳妥费率的施行期限?

    本次员工基本医疗稳妥(生育稳妥)及工伤稳妥阶段性减征的社保费为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当期社保费,用人单位补缴2021年8月之前的社保费,以及预缴2021年10月之后的社保费,均不归于此次减征规模。

    三、2021年8月已交纳的社保费用怎么处理?

    对用人单位2021年8月应减征的社保费,分险种在2021年9月应缴社保费中抵扣。

    四、用人单位享用阶段性降费方针需求处理哪些手续?

    各类用人单位免填单、免请求,在核定缴费环节主动享用阶段性降费方针,"免申即享"。

    五、哪些用人单位能够享用缓缴方针?

    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请求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的员工养老、赋闲、工伤三项社会稳妥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越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行。

    六、请求缓缴社保费应契合什么条件?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应一起具有以下条件:

    1. 依法参与社会稳妥并按月实行申报梅特勒托利多官网缴费责任;没有列入严峻失期单位规模;

    2. 本年7月以来累计销售收入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下降50%及以上;

    3. 请求日货币资金结余与当月应缴社保费金额之比小于1倍。

    七、用人单位怎么请求缓缴?

    契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分提交当月三项社会稳妥费的缓缴请求,费款所属期为8月的三项社会稳妥费可于9月15日前请求缓缴。

    请求缓缴的用人单位登录税务部分电子税务局,在线填写提交《南京市受新冠疫情影响单位缓缴社会稳妥费请求表》。用人单位应照实填写状况,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担任,恪守许诺事项,销售收入、货币资金等相关材料自行留存备检。

    用人单位向税务部分提交缓缴请求后,市税务部分会同市人社、财政部分一起确认是否缓缴,并于当月月底前奉告用人单位。

    八、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能准时处理参(停)保手续的,怎么处理?

    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未能准时处理员工参保手续的,可在窗口事务康复处理次月起3个月内补缴,此期间免收滞纳金,个人社保权益不受影响;未能准时处理停保手续的,多缴的社保费可按规则予以清退。(总台央视记者 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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