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29 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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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9月28日,遵循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履行死刑指令,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罪犯龙喜和验明正身,押赴刑场,履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龙喜和驾车搭乘路旁边等车的被害人(未成年人),在其上车后产生软禁强奸歹念,遂采纳绑缚、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法予以暴力操控,将其锁上铁链软禁在事前建筑的自家地下室长达20余天,期间以枪杀、电击等方法进行恫吓,屡次强行与其产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龙喜和违背妇女毅力,采纳暴力手法强行与未成年人产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违背国家枪支办理规则,不合法持有仿五四手枪一支,其行为构成不合法持有枪支罪。龙喜和强奸手法特别残暴,情节非常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过极端严峻,依法应予严惩。

    2020年3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龙喜和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不合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西安工装网,决议履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龙喜和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将对被告人龙喜和的死刑裁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依法复核,核准对被告人龙喜和的死刑判定。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履行死刑前,依法组织罪犯龙喜和会见了近亲属,充沛保证了被履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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