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发现一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状况的布告】2021年10月30日,我县葛仙山镇发现一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
林**,女,铅山县葛仙山镇南耕村人。经开始流调,其自10月13日以来行程轨道如下:
10月13日-26日,在葛仙村休假区仙村客驿餐厅作业,住团体宿舍,期间曾往复葛仙山镇朱村。
10月27日上午11:40到港东村中学对面永安饭馆拿菜,随后到港东村日丰超市买东西。下午15:00到葛仙山南耕村看望家人;16:00收支葛仙山杨村农业银行对面快递点及圆通手机店,17:00后无外出。
10月28日上午11:30与家人一起前往湖坊镇。12:00在湖坊镇镇区超市买菜,在超市对面的卡贝希诺母婴店购买儿童用脸霜;12:30到湖坊卫生院就医,14:30到湖坊镇红绿灯生果店买生果,随后驾车回家;16:00后无外出。
10月29日正午12点回来葛仙村休假区。
现在,我县已依照有关要求严厉执行流调排查、核酸检测、人员管控、场所封控等防控办法,并对排查出的密切触摸者和次密接人员采纳会集阻隔医学观察等管控办法。请广阔市民严厉遵守疫情防控规则泰州飞达,自觉合作执行疫情防控办法,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合等杰出卫生习惯。提示10月13日以来有葛仙山镇侨居史,在上述时间段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有触摸或轨道有穿插的人员,当即向社区和作业单位陈述,合作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办法。
特此布告。
铅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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