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0-13 1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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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新网乌海10月13日电(记者 张林虎)记者1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得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涉嫌受贿罪、贪婪罪一案资讯在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东伟在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伊金霍洛旗委书记期间,使用职务上的便当石膏板,为鄂尔多斯市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单位刘凤荣等个人在催要政府工程款、补偿款、企业经营、职务选拔等事项上获取利益。

    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东伟共收受、讨取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1004余万元。2010年和2017年,被告人王东伟别离使用担任新闻资讯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和中共赤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当,指派别人采纳虚列拆迁费的手法骗得财政资金为其购买奥迪轿车,违法报销应由其个人承当的诊疗费等费用,合计贪婪81余万元。

    检察机关以为,被告人王东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讨取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不合法占有公共资产,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贪婪罪追求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指控违法的悉数依据,被告人王东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在法庭的掌管下充沛宣布了定见。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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