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天然资源督察作业纪律"十禁绝"发布
禁绝由被督察目标报销或补助住宿
本报北京10月16日讯 记者郄建荣天然资源部今日泄漏,《国家天然资源督察作业纪律"十禁绝"》现已发布。天然资源部要求,督察组进驻现场时应在驻地将《十禁绝》揭露,自动承受被督察目标监督。
"十禁绝"具体内容为:禁绝承受被督察目标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土特产"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或违规蟠桃树苗收受、运营、使用贵重特产、特别资源获取私利,变相公款血桃树苗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或未经同意经过授课等方法获取酬劳。禁绝由被督察目标报销或补助住宿、餐饮、通讯、医疗等费用。禁绝参与被督察目标组织的旅行、请客李子树苗、文娱、健身等活动;或参与超范围、超标准的公事招待及或许影响执行公事的私家请客;或在背负督察作业任务期间喝酒。禁绝使用职务之便向被督察目标介绍事务为自己和亲朋好友获取利益;或违规贱价购买房产;或受托违规干涉督察、法律、批阅等事项。禁绝高高在上、咄咄逼人,提出不切实际的作业要求;或没有深化调查研究、把握真实情况,就简略作出确定或处理问题。禁绝违规向被督察目标等相关单位和个人通风报信、泄露秘密;或将督察发现的问题成心漏报瞒报、违规"销号""放水"等。禁绝违背宣传作业纪律,经过自媒体等方法私行对外发布与督察作业有关的信息。禁绝私行改变外出督察作业组织;或暗里听取被督察目标的报告请示、未经请示报告对督察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私行发表意见和处置等。禁绝违背规定向被督察目标提出与督察作业无关的要求。禁绝使用督察权利搞特别化,坚决保护督察机关良好形象。
对违背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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