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发布酒醉驾十大事例
本报北京10月16日讯记者蔡长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日发布今年以来十大事例。这些案子中,既有少数喝酒血桃树苗也有严峻醉驾、二次酒驾,发作的区域既有城市道路、小区也有农村公路,伤亡的人员既有驾驭人也有搭车人。
例如在李某风险驾驭一案中,李某曾于2017年因风险驾驭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李子树苗罚金一万一千元,又于2019年4月醉酒后驾车被河南民警抄获。经判定,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4.3毫克/100毫升,李某因风险驾驭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在张某风险驾驭一案中,张某在新疆石河子市某小区南门邻近醉酒后挪车,在挪车过程中与别人车辆发作磕碰,形成两车受损。经判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75毫克/100毫升。2019年5月,张某因风险驾驭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九千元。
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广泛社会一致,但酒后驾驭有其顽固性和反复性,部分驾驭人心存侥幸,任意酒驾醉驾,有的乃至引发事端,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丢失。今年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不断提高查缉效能、拓宽查办时刻、空间,共查办酒驾醉驾127.4万起蟠桃树苗。其间,查办酒驾102.7万起、醉驾24.7万起。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期望一切交通参与人以案为戒,深入知道醉驾违法的严峻后果和损害,敬畏法令,根绝侥幸心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认识和法治认识,喜爱生命,坚决回绝酒驾醉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伟珂以为,不管是从醉驾入刑的立法初衷,仍是醉驾管理的现实状况,抑或民生安全的方针考量,从严惩治应当成为司法管理不行违背的法治底线。因而,坚持惩罚的威慑性十分必要,从严管理的司法方针应当得到严厉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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