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意!你在楼上顺手丢下的物品,或许会成为夺命的"兵器",你的行为或许构成违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子的定见》,关于成心高空抛物的,依据详细景象以"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成心伤害罪或成心杀人罪"论处。
近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就审理了一宗高空抛物案,一名女子为宣泄心中怨气,将家中行李箱、雨伞等物品从阳台处抛出,砸烂楼下车辆。法院终究确定该名女子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9年1月12日,赵某在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增槎路富力半岛某栋楼的房内,因与自己的男朋友发生争执,为宣泄心中怨气,遂将家中行李箱2个、雨伞1把等物品,从上址阳台处置数次抛出,砸落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并砸中王某驾驭的一辆小型轿车,形成车辆损坏。经判定,该小型轿车的额手称庆费用合计人民币2692元。
过后,赵某的朋友代其向被害人王某补偿人民币1万元,王某对赵某予以体谅。
法院审理以为,赵某以其他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没有形成严重结果,其行为已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赵某违法今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能够从轻处分。已取得被害人的体谅,酌情从轻处分。
归纳全案的性质、情节、损害结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体现,法院决议对赵某从轻处分并适用缓刑。
法院为此依法判定,赵某犯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赵某由于酒后与同居男友发生争执,遂将男友衣物连同行李箱、雨伞等物从11楼的阳台扔下,砸中了一辆载有乘客的车辆,形成车辆受损的结果,按照刑法规则,其行为构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鉴于没有人员伤亡,车辆受损不大,没有形成严重结果,也取得了被害人的体谅,认罪认罚,所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原标题免费电影网:高空扔下行李箱 女子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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