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1-26 1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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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财政部网站音讯,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近来联合发布《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布告》。《布告》指出,对世界资助方案、全球供给方案、全球特许方案的资助商、供给商、特许商及其分包商依据协议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安排马来西亚试管婴儿委员会供给指定货品或服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布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布告2019年第92号

    为支撑筹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验赛(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现就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布告如下:

    一、对世界奥委会相关实体中的非居民企业获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对奥林匹克转播服务公司、奥林匹克频道服务公司、世界奥委会电视与商场开发服务公司、奥林匹克文明与遗产基金、官方计时公司获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对世界资助方案、全球供给方案、全球特许方案的资助商、供给商、特许商及其分包商依据协议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安排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组委)供给指定货品或服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四、世界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境内安排因资助、捐献北京冬奥会以及依据协议出售的货品或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对应的进项税额可用于抵扣本企业其他应税项目所对应的销项税额,对在2022年12月31日仍无法抵扣的留抵税额可予以交还。

    五、世界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因从事与北京冬奥会相关的作业而在我国境内发作的指定清单内的货品或服务收购开销,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由世界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凭发票及北京冬奥组委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向税务总局指定的部分请求交还,详细退税流程由税务总局拟定。

    六、对世界奥委会相关实体与北京冬奥组委签定的各类合同,免征世界奥委会相关实体应交纳的印花税。

    七、世界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或其境内安排按暂时进口货品方法进口的奥运物资,未在规则时间内复运出境的,须补缴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纳税(进口轿车以不低于新车90%的价格评价纳税),但以下景象在外:1.直接用于北京冬奥会,包含但不限于奥运会转播、报导和展览,且在赛事期间耗费结束的耗费品,并能供给北京冬奥组委证明文件的;2.货品发作损毁不能复运出境,且能提交北京冬奥组委证明文件的;3.无偿捐献给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安排、冬奥会场馆法人实体、特定体育安排和公益安排等安排(受赠安排名单由北京冬奥组委担任确认),且能提交北京冬奥组委证明文件的。

    八、对世界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外籍雇员、官员、教练员、练习员以及其他代表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暂时来华,从事与北京冬奥会相关的作业,获得由北京冬奥组委付出或确认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该类人员的身份及收入由北京冬奥组委出具证明文件,北京冬奥组委定时将该类人员名单及免税收入相关信息报送税务部分。

    九、世界残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的税收政策,对比世界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履行。

    十、对享用税收优惠政策的世界奥委会相关实体实施清单办理,详细清单由北京冬奥组委提出,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确认。

    十一、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凡未注明详细期限的,自布告发布之日起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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