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6-30 23: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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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特区政府:"港区国安法"刊宪并即时收效

    香港特区政府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今天(6月30日)刊宪发布,本日晚上11时收效。

    香港特区政府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经过《港区国安法》,并按《基本法》第十八条在咨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定见后,把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港区国安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的法令制度和实行机制的决议》(《决议》)而拟定。 按《决议》规则,《港区国安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发布施行,有关发布已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签署,并于今(六月三十日)晚刊宪收效。

    《港区国安法》共66条,分为6章,分别为总则、香港特区保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安排、罪过和处分,案子统辖、法令适用和程序、中心驻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安排及附则。 一如早前发布有关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时的阐明摘要指出,《港区国安法》的条文充分反映了以下的准则:

    (一) 明确规则中心人民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业务洗涤服务的底子职责和香港特区保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职责;

    (二) 明确规则香港特区保护国家安全应当遵从的重要法治准则;

    (三) 明确规则香港特区建立健全保护国家安全的相关安排及其职责;

    (四) 明确规则四类损害国家安全的罪过和处分;

    (五) 明确规则案子统辖、法令适用和程序;

    (六) 明确规则中心驻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安排。

    《港区国安法》的意图是防备、阻止和惩治割裂国家、推翻国家政权、安排施行恐怖活动和勾通外国或境外实力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过为,坚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昌盛和安稳,以及保证特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保护国家安全职责,应当

    1.实在实行《港区国安法》和特区现行有关防备、阻止和惩治损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规则;

    2.加强保护国家安全和防备恐怖活动的作业;

    3.采纳必要办法,对校园、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触及国家安全的事宜,加强宣扬、辅导、监督和处理;

    4.尽早完结《基本法》规则的保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善相关法令。

    行政长官应当就特区实行保护国家安全职责的状况向中心人民政府提交年度陈述。 《港区国安法》明确规则应当坚持的法治准则,包含按照法令科罪处刑、无罪推定、一事不二审和保证违法嫌疑人诉讼权力等。 《港区国安法》不具追溯力,所订明的罪过只适用于法令施行今后的行为。

    此外,《港区国安法》亦明确规则香港特区依法保护港人依据《基本法》、《公民权力和政治权力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明权力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则享有的包含言辞、新闻、出书的自在、结社、聚会、游行、示威的自在在内的权力和自在。

    《港区国安法》规则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港区国安委),担任保护国家安全业务,承当保护国家安全首要职责,并受中心人民政府监督和问责。 港区国安委成员包含:政务司司长、财政司司长、律政司司长、保安局局长、警务处处长、按《港区国安法》第十六条规则的警务处保护国家安全部分担任人、入境业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和行政长官作业室主任。 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 秘书长由行政长官提名,中心人民政府录用。

    港区国安委的职责为剖析研判香港特区保护国家安全局势,规划有关作业、拟定政策、推动法令制度和实行机制建造及和谐重点作业和严峻举动。 港区国安委的作业不受干与,作业信息不予揭露,作出的决议不受司法复核。

    港区国安委设国家安全业务参谋,由中心人民政府指使,国家安全业务参谋列席港区国安委会议,就相关业务供给定见。

    特区政府警务处和律政司作为首要实行部分,建立专门处理保护国家安全业务部分。 有关保护国家安全的开支和所触及的人员编制,经行政长官赞同后,由财政司司长从政府一般收入拨出,不受现行法令规则的约束。 财政司司长须每年就金钱操控和处理向立法会提交陈述。

    就《港区国安法》规则的违法案子,除特定景象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统辖权,包含立案侦查、检控、审判和惩罚的实行等诉讼程序,按照的是《港区国安法》和香港特区本地法令。

    警务处保护国家安全部分处理国家安全违法案子时,可采纳特区现行法令准予警方查询严峻违法案子的各种办法以及其他《港区国安法》规则办法,包含对有合理理由置疑触及损害国家安全违法的人由行政长官赞同的截取通讯和隐秘督查、搜寻场所、要求有关安排或个人答复问题、供给材料、移除消息等。 港区国安委在《港区国安法》下,获授权为采纳上述办法拟定相关施行细则。

    律政司专门的国家安全违法检控部分担任国家安全违法案子的检控作业;任何人未经律政司司长书面赞同,不得就国家安全违法案子提出检控。 律政司司长可根据保护国家隐秘等理由,宣告证书指示相关诉讼毋须在有陪审团的状况下进行审理;若原讼法庭在没有陪审团的状况下进行审理,则应由三名法官组成审判庭。

    各级法院指定法官担任审理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案子,除触及国家隐秘外,审判应当揭露进行,判定成果应当一概揭露宣告。 "指定法官"是由行政长官经咨询港区国安委和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后,从各级法院法官中作出指定。

    特定景象是指经特区政府或中心驻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公署(驻港国安公署)提出,并报中心人民政府赞同的以下三种景象之一:

    (一)案子触及外国或许境外实力介入的复杂状况,香港特区统辖确有困难;

    (二)呈现香港特区政府无法有用实行《港区国安法》的严峻状况;

    (三)呈现国家安全面对严峻实际要挟的状况。

    在上述景象下,驻港国安公署迁就《港区国安法》规则的违法案子行使统辖权。

    除在极少数特别景象下依法处理损害国家安全违法案子外,驻港国安公署将负起监督、辅导、和谐、支撑香港特区实行保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包含剖析局势、共享信息等。《港区国安法》明确规则,公署人员须恪守全国性法令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令,并承受国家监督安排监督。公署的经费由中心担负。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明,这次立法的意图是要实在防备、阻止和惩治任何割裂国家、推翻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通外国或许境外实力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过为,针对的是极少数违法违法的人,保证的是香港绝大多数居民的生命财产以及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力和自在。香港居民合理行使这些权力时,无需忧虑冒犯国家安全法令。

    发言人又表明,特区政府要有用履职尽责,保护国家安全,早前已在警务处和律政司展开准备建立专职部分的作业。跟着《港区国安法》收效,警务处于7月1日建立国家安全处,专职处理相关作业。

    一起,香港特区政府表明,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保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将尽快建立,承当保护国家安全的首要职责。 (总台记者 周伟琪 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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