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山东东营市利津县袁福春爆料称,自己被人代替教师岗位长达26年。袁福春称,1982年大学落榜后,他在利津县新建村村干部劝说下留村当教师。教育12年后,于1994年被所属小校园长口头告诉落聘解雇,随后他带着妻儿外出营生。一次偶尔的时机他看到了当年的受聘档案,才意识到自己或许被代替了,随后便开端向有关部门投诉。
7月6日下午,山东东营市利津县查询组发布该事件查询结果如下:
关于袁福春反映问题的阐明
近期,袁福春经过新浪微博等宣布博文,质疑26年前在民办教师选聘进程中被冒名代替。发现舆情后,利津县建立了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陈庄镇党委政府等组成的查询组。经查询,袁福春系利津县陈庄镇(原付窝乡新建村)人,利津县原付窝乡爱国联合小学民办教师,针对其反映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查询核实,现做出阐明如下:
1.关于反映的落聘和被"冒名代替"问题。1994年民师选聘作业是以城镇为单位进行,依照归纳成果由高分到低分聘任。原付窝乡最低选聘分数线为125.72分,袁福春归纳得分124.03分,未到达选聘分数(有原始档案为证)。
其时原付窝乡落聘25人,袁福春排名倒数23名,不存在被"冒名代替"的问题。
2.关于反映的选聘后又落聘的问题。根据利发〔1994〕32号、33号文件精力,"乡村校园以乡(镇)为单位,按上级编制要求,进行定编定岗定点,择优选聘教职工"。
其时,原付窝乡在选聘进程中,履行县委、县政府文件有误,以学区为单位进行了选聘,后经县教委纠正,以全乡为单位进行选聘,学区选聘无效。本来按学区为单位选聘的资料已被以全乡为单位进行选聘的资料所更正,现袁福春手中《爱国学区受聘教师名单》,系以学区为单位进行的选聘,为无效资料。
3.关于反映被"利津县教育局关押拘留"的问题。袁福春对自己落聘被解雇不予认可,多年来重复到各级及有关部门上访、投诉,打乱工作次序。特别是在2012年1月31日,伙同他人强闯中央国家机关,形成不良影响。2012年2月,被利津县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并非教育局对其关押拘留。
4.关于反映落聘后持续教育到11月份的问题。
经查询,1994年秋季开学初,原付窝乡被解雇的民师到县教委反映付窝乡的错误做法,县教委根据利发〔1994〕32号、33号文件精力,责成原付窝乡党委、政府对以学区为单位选聘的做法予以纠正,实施全乡一致选聘,原爱国学区袁福春等3人因分数低落聘,袁福春持续在校园教育缺乏1个月,并非个人叙说的到11月份。
5.关于其环卫工身份问题。袁福春称自己现为环卫工人,据了解,袁福春在东营港注册建立"东营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了相关企业的保洁事务,袁福春为公司实践操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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