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7-09 0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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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星代言理财产品频"翻车"

    据南都记者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至少有近30个金融渠道曾约请明星或名人助阵。其间超越20家渠道现已呈现问题——有7家渠道现已宣判,相关人员获刑;团贷网案子法院现已受理;11家渠道已被经侦以涉嫌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立案;小牛在线的状况暂为"兑付困难",寻求"良性退出"。还有9家约请明星助阵的渠道现在显现正常运营,其间只要PPmoney、人人贷、小赢理财、玖富理财仍有相关P2P渠道在运转。

    经收拾,发现明星为互联网金融渠道"站台"、"背书"首要有以下几种状况:渠道资助明星活动、约请明星拍广告引荐渠道、约请明星担任代言人、明星入股、明星到会发布会。一位资深互联网金融职业律师对南都记者剖析称,互联网金融渠道与明星协作,首要看中的是名人效应,但明星代言不能阐明渠道不存在问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实质依然是金融,评判一家渠道是否靠谱,仍是需求看渠道的金融业务才能和风控才能。

    该律师指出,购买理财产品不行迷信明星代言产品,尤其是进入2018年下半年后,以P2P渠道为代表的所谓"普惠"理财产品,更是连续呈现兑付困难,渠道跑路的现象,原本投资人就应该清醒认识到"高利率意味着高危险",不能轻率购买P2P理财产品;而明星、名人在挑选为渠道代言时,也应当意识到这个危险要素。

    依据南都记者收拾,上述问题渠道的明星代言较多呈现在2015-2017年间,而依据汪涵在其近期的揭露信中所言,其曾于2016年至2018年为爱钱进APP代言,而刘国梁则在2018年5月至2019年间仍然在担任爱钱进APP的代言人。

    律师观念:明星代言需求进行自我审阅

    纵观5年来的明星代言渠道"翻车"事情,除了近期的汪涵、刘国梁外,只要黄晓明、郎咸平两位曾针对网络言论发声。不过,他们仅仅撇清职责,而其他明星代言人都未对"站台"行为有所回应。明星代言人是否应当为不审慎的代言行为担任呢?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高档合伙人、不合法集资违法辩解与研讨中心主任曾杰以为,明星需求做到必定程度的自我审阅,要对被代言产品、渠道的相关资质、内容进行合法性检查。他告知南都记者,明星代言的活动,需求严格遵守《广告法》的规则,不得为涉嫌违法违法的虚伪广告代言,在代言前需求真实地运用相关产品等。

    "假如明星尽到了相关审阅职责,比方检查的公司的主体信息,体会了产品流程,渠道由于其运营中的行为违法,很难断定明星对此明知,明星一般不承当职责。"曾律师这样剖析道,"而假如是明星成为渠道的股东,则看其是否参加公司的运营、决议计划,关于渠道涉嫌违法违法的现实、行为是否参加策划或许决议,假如有,则需求承当职责。"

    南都记者查阅《广告法》得悉,第38条规则: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产品、服务作引荐、证明,应当依据现实,契合本法和有关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并不得为其未运用过的产品或许未接受过的服务作引荐、证明。也就是说,假如有依据显现,明星代言人明知渠道是虚伪宣扬,或许没有运用过渠道的理财产品。依据《广告法》,明星将被商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关于投资人"交还代言费以及承当法令职责"的诉求和在网络上进行"斥责"的行为,曾律师以为,"在当时奇乐云资源网,涉众型金融违法类案子频发,大众向明星施压,也是作为受害人的一种表达诉求的方法,能够了解。而作为代言人或许商业协作者,明星也应该经过合理合法的方法,协助受害人表达诉求,保护大众权益。"

    数据收拾:南都记者熊润淼 实习生温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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