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7月17日发布《我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安排施行接收的布告》。
鉴于天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则的接收条件,新时代信任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任股份有限公司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任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则的接收条件,为维护稳妥活动当事人、信任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我国银行稳妥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决议对上述六家安排施行接收。
一、接收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恰当延伸。
二、接收安排。银保监会派驻接收组。
三、接收内容。从接收之日起,被接收安排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中止履行责任,相关功能悉数由接收组承当。接收组行使被接收安排运营管理权,接收组组长行使被接收安排法定代表人责任。
接收组根据相关法令托付我国太平洋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健康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我国人民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任有限责任公司、交银世界信任有限公司组成六个保管组,依照保管协议别离保管天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任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任股份有限公司事务。
接收后,被接收安排持续照旧运营,公司债权债务联系不因接收而改变。接收组将依法履职,坚持公司安稳起名工具运营,依法维护稳妥活动当事人、信任当事人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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