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8-17 04: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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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黄岛法院回应过错裁决:不属笔误,办案人已认识到权重自助链过错

    汹涌新闻注意到,此前撒播于网络的一份青岛黄岛法院裁决书显现,"本院2020年7月21日对(2020)鲁0211民初8429号一案作出民事判定书,判定书中内容有误,应予补正,现裁决如下:本院(2020)鲁0211民初8429号判定书第3页第10行、第11行、第12行,‘王洁于判定收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陈丽出资款40000元。本案案子受理费800元、折半收取400元,由王洁担负。’应为‘驳回原告陈丽的诉讼请求。本案案子受理费800元,折半收取400元,由原告陈丽担负。’"

    上述通报还称:办案人未能精确适用补正裁决,导致呈现严重过错。办案人现已深入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我院也将严厉追查相关人员的办案职责。感谢广阔网友和媒体对我院作业的重视和监督,我院将引以为戒,加强对审判作业的监督管理,标准审判权运转,不断提高法令适用才能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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