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17 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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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涝洰河生态指挥部违法批地修建涝洰河湿地景象公园及古镇项目案:2014年6月至2016年7月,涝洰河生态指挥部违法赞同征收屯里镇、乔李镇等乡(镇)土地522.57公顷(7838.57亩)建造涝洰河湿地景象公园及古镇项目。开挖水面117.07公顷(1756.04亩),其间犁地41.18公顷(617.7亩);占用土地39.65公顷(594.81亩)建造国学馆、广场、古镇等项目,其间犁地17.14公顷(257.13亩)。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振东集团公司违法占用犁地建造文明园案:2014年以来,振东集团公司未经赞同私行占用韩店镇经坊村5.27公顷(79亩)犁地建造文明园。

    江苏省扬州市违法占地建造廖家沟城市中央公园等项目案:2014年7月以来,扬州市未经赞同私行连续占地60.54公顷(908.02亩)建造廖家沟城市中央公园等13个公园,其间犁地43.63公顷(654.47亩)。

    江西省南昌市原新建县人民政府违法批地案:2014年,原新建县人民政府未经赞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私行征收溪霞镇店前村、桥南村、仙里村等3个村土地3866.44亩。

    广东省清远市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违法占地建造职工宿舍案:2019年6月,广东南粤交通清云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未经赞同私行占用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解放村永久基本农田1.3873公顷(20.81亩)建造职工宿舍及配套设备。建成钢混水泥结构永久性修建物4栋,以及路途、美化等配套设备。2020年3月30日,清远市天然资源局立案,责令康复土地原状,并处分款41.63万元。到2020年8月,41.63万元罚款已交纳,2栋修建物以及路途、美化等配套设备已撤除并复耕,剩下2栋修建物没有撤除。

    海南澄迈县裕东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造玄武岩加工厂案: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海南裕东实业有限公司未经赞同私行占用澄迈县福山镇美玉村犁地4.5467公顷(68.2亩)建造玄武岩加工厂。到2020年9月8日,未依法查处。

    海南省三亚市对违法用地压案不查案:2017年12月,三亚市峰鑫实业有限公司未经赞同私行占用海棠区海棠湾镇铁炉村土地1.62公顷(24.3亩)建造混凝土搅拌站。2018年4月,原三亚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责令撤除违法修建,康复土地原貌,但该公司一向未整改。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向原三亚市国土资源局发函,要求为该项目处理暂时用地手续。2018年6月,原三亚市国土资源局决议不再履行原行政处分决议,8月为峰鑫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核发了暂时用地批阅文件。2020年4月,三亚市天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吊销三亚峰鑫实业有限公司搅拌站暂时用地的批复重庆做网站的函》。2020年8月,三亚市海棠区归纳行政执法局下达《行政处分决议书》,责令自行撤除违法修建物。到2020年9月8日,修建物没有撤除。

    四川省阆中市顺通公司等违法占地建造驾校案: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阆中市顺通轿车驾驭训练有限公司等未经赞同私行占用江南街道办事处白溪村、龙潭村土地22.71公顷(340.66亩)建造5所驾校,其间犁地22.61公顷(339.16亩)。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周公湖工程建造领导小组违法占地建造周公湖景象水系项目且唐塞整改案: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岐山县政府建立周公湖工程建造领导小组,未经赞同私行占用岐山县凤鸣镇董家台村、陵头村犁地13.6公顷(204.2亩)建造周公湖景象水系项目。2018年例行督察发现并指出该问题后,陕西省政府印发整改计划,要求2019年3月前完结整改。2019年6月犁地维护督察时发现,原岐山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9月仅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停车场和水泵房用地1.296公顷(19.45亩)立案查处,但未依法下达撤除的处分决议而是予以没收,且未对其他违法用地立案查处。

    甘肃省天水南山云端文明旅行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造体育露营公园案:2018年10月,天水南山云端文明旅行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赞同私行占用秦州区玉泉镇李官湾村土地10.40公顷(156.07亩)建造体育露营公园,其间犁地5.75公顷(86.22亩)。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违法占地建造高铁站前景象美化工程(中心公园)项目案:2018年1月至7月,原中卫市林业生态建造局(现中卫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未经赞同私行占用常乐镇马路滩村土地17.44公顷(261.57亩)建造高铁站前景象美化工程(中心公园),其间犁地11.12公顷(166.85亩)。

    天然资源部向相关省天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步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要求相关省天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天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揭露通报违法违规案子方法》的规则,会同有关部门抓住安排查询,在规则时间内研讨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天然资源部赞同后安排执行。天然资源部执法局、国家天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相关派驻当地的国家天然资源督察局将予以监督辅导、盯梢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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